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等有关规定,在我市范围内面向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荣成市村(城市社区)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2017年3月1日之前任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岗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6.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文化程度 | 笔试 内容 | 面试 方式 | 面试 比例 | 备注 |
荣成市荫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岗位 | 1 | 不限 | 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 综合类 | 结构化面试 | 1:3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3日16:00。
报名地点: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荣成市府西路178号511室)。
报名方法及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如实填报《2023年荣成市面向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加盖公章)后参加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到荣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1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8日9:00—11:30,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荣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rongchegn.gov.cn)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荣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荣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7560274
附件:2023年荣成市面向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荣成市委组织部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